集團發(fā)展中心組織學習“項目合作管理辦法(試行)”
文|劉南君 攝影|賈俊豪
2月22日,集團發(fā)展中心組織下屬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召開了項目合作管理辦法學習討論會,會議由中心負責人何木蘭主持,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向興林出席會議。
會議學習了《項目合作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新辦法”),針對與會人員在學習過程中提出的疑問,中心負責人何木蘭進行了詳細解答,新辦法編制人員進行了補充說明。
向興林表示,新辦法的出臺標志著公司經營管理的又一次升級。對于新辦法,要開展常態(tài)化學習,經常學、認真學,結合平時的工作好好領會。在學習過程中有疑問或者建議要及時向辦法編寫小組反饋。
向興林要求,國際事業(yè)部、各工程類子公司要在認真學習新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國際項目、子公司的情況,編制相應的實施細則,參照執(zhí)行。